关于举办“第二期西部书界新秀篆书(篆刻)研修班”和“第二期西部书界新秀隶书研修班”的通知
西部12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书法家协会: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“西部书界新秀系列书法研修班”,从2012年起历时两年,已圆满完成8期研修班培训工作。研修班以“溯本正源、回归经典,学术兼修、德艺并进”为教学理念,先后举办行草书、楷书、理论、篆书篆刻、隶书五个班,共培训来自西部12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百余名学员,教学成果显著,社会反响强烈。经中国书协研究决定,现拟举办“第二期西部书界新秀篆书(篆刻)研修班”和“第二期西部书界新秀隶书研修班”。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稳步按时推进,现将有关事项和入学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招收地区 招收地区为西部12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及兵团,即内蒙古自治区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、西藏自治区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。 二、申报要求 (一)、申报途径、名额 申报采取个人向所在省(区、市及兵团)书协申报,由各省(区、市及兵团)书协从本地区申报人员中审核并择优分别选定5名篆书(篆刻)班学员和5名隶书班学员,填写推荐意见,报中国书协审核备案。共招收篆书(篆刻)专业、隶书专业学员各65名。 (二)、选拔条件 1.擅长篆书(篆刻)、隶书,作品曾入选中国书协或省书协主办的展览,或为省级(含)以上书协会员。 2.被推荐者须为本省(区、市)、兵团居民,年龄一般在45周岁(含)以下,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,男女不限,诚实守信,无不良记录。 3.在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从事教师工作5年(含)以上,有书法实践能力的教师、中国书协会员可优先考虑。 4.凡已参加过西部书界新秀系列书法研修班的学员不可再次申报。应关注基层和经济相对困难的申报人。 三、学员待遇 凡入选研修班的学员,除自己解决往返路费外,其他有关费用(如食宿费、学费、学习材料费、考察费等)由张海主席资助,结业时由中国书法家协会颁发结业证书。 四、教学安排 (一)、时间、地点 1.授课时间:“第二期西部书界新秀篆书(篆刻)、隶书研修班”学期各30天。篆书(篆刻)研修班拟定在2015年4月6日到 5月2日,隶书研修班拟定于2015年5月底开办,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入学通知书为准。 2.申报时间: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。各省(区、市)及兵团将推荐名单(请注明本省带队负责人)、学员联系电话、详细通讯地址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汇总后,分别于3月1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: zgsxbgs@126.com。同时请将纸质“入学申报推荐表(个人)”寄至以下地址: 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B座9层 中国书协办公室 (邮 编:100083) 联 系 人:丁 平 3.报到地点:河南省偃师市华夏路粤海商务酒店。报到时请持入学通知书。 (二)、研修安排 1、课程设置:文字学、篆书篆刻临写、隶书临写、古典诗词、书法理论。 2、文化考察:洛阳博物馆、中国文字博物馆、河南省博物院、千唐志斋、商城博物馆、殷墟遗址等,根据教学需要安排。 3、专题研讨:围绕有关创作问题进行 4、观摩展评:课堂观摩、优秀作品展示、心得体会撰写(三)、教学管理 教学采取全脱产集中面授的教学方式,遴选全国优秀书家及学者、教授授课。日常答疑、指导均由研修班安排各专业门类名家负责。与此同时,研修班将根据教学进度为学员建立学习档案,并以此作为学员今后各项活动申请时的重要参考依据。课程结束后,举办结业展,其作品、论文将择优推荐在专业报刊发表。 |